新中通国际海运有限公司
TO: 各订舱代理 FROM:CCL TAO
ATTN: 业务负责人 DTAE: 2020-3-18
RE: 关于青岛港出口港杂费收取标准调整通知
尊敬的客户:
您好! 感谢贵司一直以来对我司的大力支持!
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减免相关港务、港建、安保等费用的通知(港建费免收、港务费及安保费按照八折收取),结合青岛港费率调整,自2020年3月1日开始,我司将按照调整后新标准向客户收取,有效期暂定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。具体减免费用明细如下(港建费及港务费):
箱 型 |
20GP |
40GP |
40HQ |
20RF |
40RH |
20’特种箱 |
40’ 特种箱 |
20’ 危险品 |
40’ 危险品 |
减免 金 额 |
67 |
103 |
104 |
71 |
111 |
68 |
104 |
71 |
110 |
已经缴费的客户请及时联系业务部门予以退费。
安保费由场站直接收取,请联系场站落实具体事宜。
谢谢合作!
青岛中通船舶代理有限公司
2020-3-18